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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天,一个年轻姑娘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重获新生
发布时间:2021-11-11  来源:萧山法院  浏览次数:532

10月28日,萧山法院审结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3位债权人一致通过了债务人谢某的财产分配方案,同意由谢某清偿全部债务总额的32.26%即75669.16元,未予偿还的158900.53元全部予以免除。

盲目消费,深陷债务泥潭

谢某,这起个人债务清理案的申请人,今年才24岁,看起来文静害羞的女生,目前在一家宠物店帮忙。因为在大学期间盲目消费,她数次贷款导致债台高筑,最终欠下四十几万元的债务被萧山法院强制执行,还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知道谢某欠下巨款的父母心急如焚,到处凑钱为女儿还债,但高额的债务逐渐压垮了这个普通的家庭。

谢某大学毕业后,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很难找到好工作,前景一片迷茫。初入社会就已背负巨额债务的她,未来的人生难道只能陷入绝望?

在听闻可以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后,谢某的妈妈第一时间来到萧山法院,咨询并提交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书。

启动清理,重现生活希望

收悉谢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后,我院对谢某的涉案情况、资产负债进行认真摸排。9月3日,法院召开已知债权人听证会,对谢某是否存在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挥霍性消费、赌博诈骗等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听取已知债权人的意见。经审查,萧山法院于9月8日依法裁定受理该案,并指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管理人调查期间,谢某积极配合管理人团队对其展开的财产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了债务发生原因、家庭情况和财产状况等。

9月24日,萧山法院组织召开了谢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谢某和3位债权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审查了债权审查报告、财产状况报告、生活必需品清单报告,并顺利表决通过了财产分配方案。10月22日,根据方案,75669.16元已由管理人全部分配给3位债权人。

 谢某为自己曾经的错误消费观买了单,今天以后,生活还可以重新开始。因所有债权人均同意解除对谢某的失信、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萧山法院将对谢某进行信用修复。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自2020年12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以来,萧山区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终结案件。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是对诚信自然人所涉债务集中清理。”萧山法院民三庭庭长张可乐说:“在执行案件中有很多无法执行到位的个人债务案件,欠债原因各有不同。通过对诚信自然人所涉债务集中清理,不仅能推动个人执行不能案件的有序退出,也能给他们一次人生重新开始的机会。”接下来,我院将持续有效推进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工作,着眼于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延伸阅读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制度是在我国尚未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按照执行和解和参与分配等执行制度和理论,参照个人破产的原则和精神,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发展出来的一种债务清理方式。探索建立个人债务清理机制,可以在对债务人穷追不舍的执行模式之外,提供一个债务人与债权人和社会多方共赢的债务清算模式,真正实现“执行不能”的案件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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