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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妈妈深陷债务泥潭,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为她按下人生的“重启键”
发布时间:2021-09-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浏览次数:579

“原来的生活看不到希望,往后的日子终于有了盼头。”近日,李女士(化姓)拿到龙游县人民法院作出的认可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和解协议的裁定书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为帮丈夫周转资金,她深陷债务泥潭
李女士原本有着令人羡慕的幸福生活,夫妻恩爱,一双儿女活泼可爱,但这一切在结婚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戛然而止。
丈夫经营着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公司长期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以致经常需要依赖个人借贷来维持公司运转。
为了借到钱,丈夫多次让李女士从多个金融机构借款用以偿还债务,李女士并没有多想,而是在借贷合同的借款人栏目中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尽管如此,公司并没有实现“逆风翻盘”,反而是让她背上了180多万元的债务,身心憔悴的李女士,最终和丈夫离了婚。
离婚后的李女士成了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每个月,她的绝大部分工资和奖金被用于清偿借款,少部分由法院依法保留维持日常生活。

2年来,她省吃俭用,一边抚养2个孩子,一边偿还债务,总算偿还了16万元。可每年新产生的利息都要不少钱,赚钱的速度远远比不上利息的滚动,李女士感到绝望:“不吃不喝一辈子也还不清。”
看到一条短视频,她重燃生活的希望
就在她一蹶不振之时,偶然看到的一条短视频内容重新点燃了她对生活的希望。
今年6月,她在抖音上偶然刷到一条短视频,内容是龙游法院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重点推进法院,这条短视频中还包含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申请条件、咨询电话等内容。
李女士当即拨通了咨询电话,电话那头是龙游法院民庭破产审判团队的工作人员,他们针对李女士的疑问耐心地进行了讲解,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几天后,她又来到龙游法院咨询。
今年6月20日,李女士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龙游法院申请进行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法院收到李女士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审查后,法院依法予以立案。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她的人生按下“重启键”
立案后,法院依法指定了浙江论剑律师事务所担任李女士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的管理人,管理人对其名下申报的财产展开调查、核实,未发现她存在《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中第54条中规定的不诚信行为。
8月17日,龙游法院召开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通报了债务人现有财产、债权债务情况及生活现状,并公布了《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和解协议(草案)》。李女士也列席了债权人会议,并向债权人真诚地表达了积极履行债务的决心。
考虑到李女士的实际困难及一直以来的诚信表现,最终,债权人一致同意延长她的还款期限并减免部分利息,同时停止计息。未来5年内,李女士只需要对100%的债务本金及30%的利息及其他费用进行清偿,5年期限中所产生的利息也将予以免除,她还将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但前提是李女士必须严格按约履行债务,否则不仅相关利息不能得到免除,相关强制执行措施也将被恢复。
近日,龙游法院依法裁定认可该和解协议,并删除李女士的失信信息,李女士的信用附条件得以恢复。

法官说法:
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具有债务人“破产保护”、债权人公平清偿、教育和风险警示的作用,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债务人”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加以区分,在对前者强制执行的基础上,给后者以相对宽松的制度出路。本案中,李女士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带来的“制度宽容”,迎来了重生的曙光,给她的人生按下“重启键”,这对于其他想要重获新生的“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来说,是很好的范例。
一、如何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
首先,哪些主体可以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呢?申请人应具有浙江省户籍,在浙江省内居住并参加浙江省内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
其次,是到哪家法院申请呢?债务人可向自然人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或者向有以该自然人作为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第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债务人申请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应当由本人提交下列材料,并现场签名: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书;财产状况申报;债权人清册;债务方面的证据、收入和支出的证据;诚信承诺书;法院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什么是“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设立的初衷在于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重获新生”,债务人的“诚信”是制度运行的基础前提,因此该程序所针对的债务人应当是“诚实而不幸”的人。
本案中,李女士的债务形成于她与前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均系因前夫经营企业失败而形成与其前夫的夫妻共同债务,这些债务并非李女士个人挥霍或不良嗜好所负债。人民法院在受理李女士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程序后,管理人对其名下申报的财产展开调查、核实,未发现债务人存在《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中第54条中规定的不诚信行为。管理人作出财产调查报告印证了李女士如实申报财产且无低价处置财产或恶意的偏颇性清偿行为,同时也积极配合管理人的调查。
龙游法院在所受理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中,均要求在债权人会议表决项中设置对债务人诚信度的表决,充分听取债权人意见,从各个角度考量债务人是否诚信。在债权人听证会上对债务人诚信度表决中,债权人无一投不赞成票。综上,可以认定李女士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
图文|吴香君 张秀文
初审|王淑娟 高剑
终审|童韧锋 姜甘良
原标题:《二孩妈妈深陷债务泥潭,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为她按下人生的“重启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