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后,冻结了银行账户,手机绑定了法院的特制彩铃,那么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手机号,法院能查到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切身利益,不仅是债务人,更是债权人关心的问题!
就问题本身而言,这么点小事,别说法院了,就连债权人也能轻而易举地查到,更何况是这些司法机关呢?
那么,债权人就会说了,法院既然能查,为什么不去查,不采取强制措施?这不是纵容债务人规避执行吗?纵容他们失信吗?
换句话来说,不是法院查不到,更不是法院不去查,而是不能查。这就是关于债权债务执行中的善意文明执行。
还是那句话,在所有面前,债务人的生存是第一位的。
很明显,自己的身份信息被法院限制,不能使用。我们知道,当今社会,不是有理走遍天下的时代,而是无证寸步难行的时代!
首先我们申明:对于恶意逃废债的债务人,必须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我们要说的是,那些因无力偿还债务,而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债务人,他们该怎么办?
很多地方法院,会给债务人的手机绑定警示彩铃,内容大概就是:你所拨打的机主,是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他们尽快履行偿还义务,或者谨慎交往等等......
如果你听到对方的手机上有这样的提示,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此人是坏人,应该远离。
但是,我们每个人又必须融入到这个社会中,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跟社会挂钩。而电话又是当今社会不可缺少的联系工具,这样一来,就等于将债务人的路全部堵死了,那么债务人该怎么办?
工作找不到,合作伙伴放弃,亲戚朋友远离,怎么生存?对于需要翻身还债的债务人,该怎么办?
看似一个简单的彩铃,就能让债务人寸步难行,犹如惊弓之鸟!
要不就等死,要不就绝地求生!
所以,使用他人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因为他们要生存!
当然,除了法院,更多的是网贷的催收,他们采取的电话轰炸,你根本无法承受;从早到晚的电话,信息,你根本就没有精力奋斗。
只要是你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的电话号码,他们总能查到。很多人因此丢了工作,砸了饭碗。
您说,他们能怎么办?等死吗?
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被冻结,虽说是可以预留基本的生活费用,或者预留必要的生产经营资金,但是没有法院这么做,都是一刀切的冻结,恨不得通过冻结马上就能完成这一次执行。这有点急功近利的意思。
债务人的账户被冻结,就意味着钱只能进不能出。辛辛苦苦忙活,可是最后连买菜,水电费,基本生活费用都没有了。
这就严重影响到债务人的生存权。
债务人即使去法院申请,一个月几百元的生活费,而且还是半年一结,根本就无法保障债务人的正常生活。
而且有的债务人因为害怕被拘留,根本就不敢去法院。
上有老,下有小,债务人能做的就是:先活下去,再想办法还债!
还有的债务人,负债数额太大,只能通过再次创业来偿还;但是一无所有的债务人用什么去融资,用什么去创业?
只能自己挣点钱积攒起来,当做下一次创业的本钱。
假如没有这笔本钱,假如没有再次创业,很多人的债务,一辈子都难以还清。
别说债权人不同意,就连债务人本人也不想一辈子背着债务,背着“老赖”的骂名过日子。
怎么办?
只有一条路:就是置于死地而后生!
所以,法院不是不知道债务人的这种行为,也不是纵容,正是考虑到债务人的基本,以及防范矛盾的激化。
其实在现实中,发生的债务纠纷恶性案件,几乎都是被逼得走投无路的。
想一下,数千万的债务人,如果被逼得无路可走,那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场面。
不是人性本恶,他们不是为了生活,而是为了生存。古代的易子而食想必大家都听过吧。
当危及到自己生存、生命的时候,所谓的诚信,所谓的人性,都显得很卑微。
所以,高院提出了善意文明执法。当然,不是指对恶意逃废债的,而是针对特殊情况,必须特殊对待。人权第一,债务第二。
对于债权人来说,其实更应该明白这一点:假如债务人无法生存了,走投无路了,他们还有能力还债吗?还有还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吗?
债务纠纷的化解,最终要依靠债务人的创造能力和偿还能力,而不是以诚信来威胁,以道德来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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