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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被拘留了一个月,以后该如何化解债务纠纷
发布时间:2021-12-0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76

明明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还是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强制执行后,又被法院拘留了一个月(两个),以后该如何化解债务?


这个问题,不仅是债务人关心的问题,也是债权人关心的问题。债务人关心的是,处处限制,该如何创造财富来偿还债务;而债权人担心的是债务人会不会因此而赖账,自己的钱打了水漂。


所以,这是一个债务双方必须正视的问题。


假设


债务人一年两年不还钱,那肯定是没有偿还能力;


如果是三年五年不还钱,那一定是债务双方之间有了矛盾;


如果是十年八年不还钱,那就肯定是“老赖”。


不管你认不认同这句话,都是这个逻辑。

所以,要仔细甄别债务人是属于有钱不还,还是没有偿还能力。如果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所有债务人,将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划归到“老赖”的行列,这对于债务双方都是不幸的。


就像题目中提到的那样,本来就没有偿还能力,债权人执意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拘留,意欲何为?


其实无非就是借助法院的手,给债务人施加压力,迫使他们以贷养贷,以债养债。


但是债务人既然都沦落到被起诉,被拘留,被强制执行的地步了,他们哪来的能力去借钱,去贷款还债呢?


所以,债务化解的最佳途径就是要让债务人挣钱还债,而不是借钱还债!


既然起诉,拘留,强制执行已成了事实,那么债务该如何化解呢?


第一:撤销强制执行,达成和解。


我知道,这个观点一抛出来,就会遭到很多人的质疑。但请接着往下看。


1、首先,对于一无所有的债务人来说,强制执行也好,黑名单也好,甚至拘留也罢,都不能让他们具备偿还能力。这一点毋庸置疑。


2、其次,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之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债务人的创造能力;


比如说限制乘坐飞机高铁,降低出行效率;失信惩戒,让他们失去公平竞争合作的机会;再比如限制办理营业执照,增加再次创业的门槛。


3、最后,古代说人与人之间有杀父之仇,有夺妻之恨。


今天,人们把信用,名声看得比命都重要;如果被人起诉,摊上官司,甚至背上“老赖”的骂名,这种恨和仇,堪比杀父夺妻。


因此,一番操作之后,债务双方不仅是经济纠纷了,还有个人恩怨;所以很多债务纠纷,不能得到化解,不单单是钱的事情。


大家经常看到这句话:逼得越狠的,就最后还;给予理解和宽限的,优先还。这可不是一句气话,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

第二:正确认识债务人还钱的逻辑。


解决债务纠纷的核心靠的是什么?一个字:钱。

我前面说过,让债务人借钱还债这条路就是死路!


其一是债务人基本上借不到钱;其二是负债累累,很多人不愿意再借钱;


所以,我们要尽可能地恢复他们的创造能力,甚至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们提高创造能力;这不仅在心理上让他们感觉愧疚与感恩,也在经济上有了偿还的能力。


而现在讨债的唯一逻辑就是逼,逼得他们走投无路,逼得他们受不了,逼他们去借钱,逼他们去贷款。


结果就是:矛盾加深,人去楼空,债务时间越拖越长,大家觉得是不是这个道理?


所以,债权人也该适当地反思,不要总是认为债务人不还钱就是想赖账,就是没诚信!


第三,停止无用且负面的催收。


也许有的债权人说,我好不容易将他们起诉,官司也赢了,也强制执行了,账户也冻结了,就等着收钱了,为什么要撤销起诉?


也有人说,我不逼紧他们,他们就更不会还债了。


也许,你是对的,但是债务人会这么想吗?


被起诉,这本身就是一种屈辱;因此戴上“老赖”的帽子,让自己寸步难行,无法创造财富,还不了债,摆脱不了债务纠纷,这让债务人从一个悬崖掉进了陷阱。


所以,越是暴力极端催收的,甚至起诉的债务越难化解。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心态,所以,停止那些无用且负面的催收。


让债务人回归正常,让债务趋于良性;不要用诚信来威胁债务人,不要用道德谴责债务人,在绝对的债务面前,除了生死,其他都是小事。

偏见,蛮干,限制,对于债务化解毫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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