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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强制执行后,钱没有执行回来反而被终结本次执行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2-01-1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43

好不容易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是钱没要回来,却被法院告知终本;那么穷极手段执行,终本后债务双方该如何化解债务纠纷呢?

1、什么叫终本?

法院终止本次执行的行为,简称终本。

那么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本呢?

法院终本执行必须满足以下5个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也就是说,法院已经对债务人发出了执行通知,并且限定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偿还义务;比如偿还债务,如实及时填写财产报告令等。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已经对债务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行为,债务人可以通过执行网的数据查询,或者去购买高铁票,一试便知。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法院通过查控系统,无法查证债务人是否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债权人无法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比如债务人因为犯罪坐牢的,或者去世等情况。

只要法院将上面的工作做完,就相当于将整个执行程序走了一遍,但是仍然执行不能的,法院就会宣布终结本次执行。

2、终本后债务双方该如何化解债务纠纷呢?

当然,终本之后,并不是说法院就对该案件不管不顾了,法院仍然会在规定的期限内(6个月),再次查询债务人是否具备执行能力。一旦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将会采取再一次的强制执行。

如果债权人通过自己的手段发现了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启动强制执行。

当然,对于强制执行来说,并不是讨债最好的,唯一的方式!

作为债权人一定要明白,如果是恶意逃废债的,一般而言早已经做好了规避执行的准备,所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很难执行到财产。

所以,这就是无用功,搭上时间不说,还得浪费诉讼费,律师费。

像这样终本案件中的被执行人,基本上都是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那么对于他们来说,强制执行毫无意义。

首先,本来就没有钱,即便是冻结账户,又能如何,没有财产,即便是拘留,又能如何?

其次,强制执行对于债务人来说,就是雪上加霜。

抛开高消费不说,因为他们确实也没有高消费的能力(不要拿个例当现象),其他惩罚手段,对于债务人的发展都具有极大的限制作用。

比如毫无保留地将债务人的信息公之于众,这就等于切断了他们同社会的来往;

比如征信黑名单联合惩戒,不但让债务人失去了工作的机会,也失去了合作,融资,公平竞争的机会。

凡此种种,都极大地阻碍了债务人的发展,没有稳定丰厚的收入,如何还债呢?

所以,如果债权人对债务人失去了信任,希望借助法院的手段,来查证债务人的财产,甚至强制执行回自己的财产,那么经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最后发现,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大概率确实没有财产。

那么,对于这样的债务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跟债务人达成协议,撤销强制执行,解除对债务人的限制,放开他们的手脚。

放水养鱼才是最好的办法。任何有碍于债务人发展的手段,对于债务化解都是不利的。

当然,你非要犟着说,就是要债务人难受,只有强制执行才有效,那么就拭目以待。

所以,起诉债务人不是唯一的途径;有时候反而搞得两败俱伤!

对于承认债务的,坚决不走法律程序;对于已经起诉的,慎重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执行不能的,最好达成和解!

一条路走到黑,注定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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