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或者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谈起网贷,第一印象就是“高利贷”,但实际上不能一概而论,一棍子打死。
而我们通常说的网贷,主要还是指P2P网络借贷,或者其他通过网络进行借贷的平台。需要指出的是,不是所有的网贷都是“高利贷”。
高利贷主要指的还是在民间借贷过程中,利率高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应该被判定为“高利贷”。在《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然而,现在网络上一直有人在对借过网贷或者P2P网贷的人进行反驳,通常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
“你既然知道它是高利贷,那你为何还要借?”
这里有一个前提:知道。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借款人在网络平台借款,借款合同显示的年利率是9%,但实际还款过程中计算下来,综合年化利率远远超过36%,达到了65%,借款人应该如何来计算利息?
对于一个普通的借款人,或者说普通的金融消费者,当你不具备一定的金融和经济知识,你要如何来判断,你的借款合同显示的年利率,和你实际还款所发生的真实年利率是否一致呢?
当你不具备基本的金融常识和法律常识时,放贷平台在和你签订借款合同时显示的年利率,和你实际还款所发生的真实年利率并不相等,并且实际年利率远远高于合同利率,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这就是一种对借款人的欺诈行为!
我们回到刚刚的前提,前提是借款人你得“知道”这是不是高利贷。既然借款人不能计算真实的年利率,如果按照合同显示年利率来判断,也就是说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并是不知道这笔借款是不是属于高利贷。
说完借款人是否“知道”这个前提,我们再接着往下说。
你既然知道对方是“高利贷”,那么你为何还要借?
我相信各有各的理由。
比如,你创业失败了,银行无法贷款,亲戚朋友也借不到周转资金,为了企业能继续存活下去,你不得不铤而走险,去借高利贷;
比如,你的家人生病了,急需做手术,急需大量资金,于是,你无可奈何之下,不得不去借高利贷;
比如,你欠了其他方面的借款,顶不住对方的催收压力,不得不借贷还贷;
比如,你由于手欠,掉入了网络赌博的陷阱,于是债台高筑,不得不去碰高利贷;
比如,你喜欢超前消费,提前透支了你的储蓄,于是把目光瞄准了高利贷,最终越陷越深。
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说到: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既然你碰了“高利贷”,那么你就要承担反噬的后果。
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你可能会损失更多的钱财。然后是各种“暴力催收”、“软暴力催收”等等手段。
所以,不管你在任何困境之下,都不要轻易铤而走险,去触碰那些你无法承担的反噬后果。类似于“高利贷”这种国家严格禁止的东西,不要去碰,更不要“借贷还贷”。
我们希望金融消费者和借款人能够多了解一些金融知识、经济知识、法律常识,包括利率、合同等各种知识,提高自己,才能避免掉入更多的陷阱。
最后,我们可以总结一下:
当有人问你,“你既然知道它是高利贷,那你为何还要去借?”
你应该回答他:我根本就不知道,因为他们借款合同显示的年利率远远低于法律的相关规定。但当我还款的时候才发现,实际还款利率远远超过了法律的规定,和借款合同显示的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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