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负债的一方,大多数人认为自己是理亏和弱势的一方,所以当遭受到一系列暴力催收和高额息费的时候,往往选择默默承受。
其实,为了保护负债者的合法权益,帮助那些没有能力还款,但有偿还意愿的人减轻债务、催收压力,国家出台了很多相关法律条款,帮助负债人尽早回归幸福的生活。
法律条款需牢记
债务压力大减轻
挚优帮带你普法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70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是有还款意愿的,发卡行可以和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方案,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不得超过五年。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 68 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人员进行催收,更不允许采用暴力、胁迫、恐吓、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中的录音以及录像必须保存两年以上。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 57 条
发卡银行收到持卡人还款时,逾期 1-90 天的,按照先收利息或者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抵扣,逾期 91 天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抵扣。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
第十六条
催收人员在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沟通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得采用恐吓、威胁、辱骂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语言或行为胁迫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
第十七条
催收人员应在恰当时间开展债务催收活动,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催收人员不得向债务人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负债、逾期、违约等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九条
从业机构应当指定收款渠道,催收人员不得使用其他渠道或方式收取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还款,也不得以催收名义非法收取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现场催收人员着装须文明得体,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穿着误导性服装。
第二十二条
现场催收人员不得殴打、伤害债务人及其他人员,不得非法限制债务人及其他人员人身自由,不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