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有钱不还是“老赖”,生活费都赚不出来,是“老赖”吗,“老赖”的标准是什么?
回答:对于债权人来说,不管你有钱还是没钱,只要不还债,统统都是“老赖”。但是“老赖”也有恶意的,非恶意的,绝不能一概而论。债务双方是平等的,自愿的。
如果负债后,不想被人称为“老赖”,那我们就必须对“老赖”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负债后,如果无力偿还,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经过审理裁决,如果你确实没有偿还能力,那么法院会将你判为失信人,仅会做出高消费的限制。
但是如果法院或者债权人认为,你是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债权人就会申请强制执行,而后被法院判为失信被执行人。
也就是说,失信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之间,就是一个强制执行的差距。
但是要知道,只要债权人对你进行了起诉,那就是抱着鱼死网破的心理,要不到钱,就要将你拖进黑名单。只要起诉了,没有人会放弃强制执行的机会,即使他们知道你没钱,知道你连饭都吃不起了,他们就是想碰碰运气。没有一个债权人,在法院判决了后,会对你网来一面。
所以,只要被起诉,就意味着自己成了名副其实的“老赖”。即使你还了钱,但是还会背上“老赖”的骂名。
而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不会管你有钱没钱,管你能不能挣到生活费,在他们眼里,不还钱,那就是想赖账,转移,隐匿了财产,你的穷困潦倒,只是给他们做样子。
不管是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被纳入失信人名单的,还是没有起诉的,不还债的,在他们眼里,统统都是“老赖”。
这跟诚信没有关系,诚信只不过是他们用来要挟债务人的筹码。
但是,对于连生活费都挣不出来的债务人,诚信就是一句空话。
作为债务人,没有一个人愿意被人以“老赖”相称。
但是一部分人却在做着“老赖”的事。一些债务人,明明知道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是拒绝跟债权人沟通,拒不配合法院的调解,甚至躲躲藏藏,以为债务能躲过去。
其实这是断自己的后路!
当然,也有极个别的债务人,就是以欺诈手段,试图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自己给自己戴上“老赖”的帽子。
就像题主问到的那样,自己连生活费都挣不出来,算“老赖”吗?
算不算,就看面对债权人的态度,看处理债务的态度。
及时你害怕催收打击报复,但是跟债权人的远程沟通,应该不难。
玩失踪,更换联系方式,失联,躲避,你让别人怎么想呢?
所有的债务关系,都离不开情感和利益关系。
如果是因为亲戚朋友之间的信任,帮助建立的借贷关系,那就说明债务双方之间的情感浓厚,关系很近。
如果因为债务人还不上欠了,你在圈子里就对债务人以“老赖”相称。
在朋友圈指桑骂槐,在亲戚之间传播闲话谣言,甚至言语攻击,落井下石,暴力催收。
那么作为昔日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心理必然产生抗拒,矛盾。结局可想而知,有句话说:亲戚之间翻了脸,真的是六亲不认。
再来说说有偿借贷。
说到有偿借贷,其实大部分就是高利贷,套路贷。债权人出借的目的,不单单是想要你的那点利息,其实他们更多地披着借贷的外衣,干着抢劫的勾当。
一旦你沾上高利贷,必然会被拖进套路贷的陷阱,那时候你想脱手,已经来不及了。他们要的不只是本金,利息,还要让你倾家荡产,直到榨干你身上最后一滴血。
高利贷比黄赌毒更加可怕。所以,高利贷不铲除,将永无宁日!
借了高利贷,你将要付出比债务本身高出几倍,十倍,百倍,甚至倾家荡产来填补这个漏洞。
他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你坐享其成,还张口闭口“老赖”,对他们进行打击报复,甚至伤害,最后将他们送进黑名单。
如果将高利贷跟债务人换个个,这些人会比债务人更加可恶,毋庸置疑。
不管是以情感作为借贷条件,还是以利益作为借贷条件。债务双方是平等的,自愿的。
对于债务人,如果不能保持尊重,理解与包容,债务纠纷必定会成为死结。
那么,一个连生活费都挣不出来的债务人,我们给他戴上“老赖”的帽子,其实就是把债务人往绝路上逼,把自己往绝路上逼。
很多人以为,那些不还钱的债务人,哪怕就是被纳入失信人名单,也不想还债。我觉得纯粹是无稽之谈。
如果有钱,谁愿意被人逼得走投无路?
如果有钱,谁愿意自己的妻儿老小受牵连?
如果有钱吗,谁愿意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而一旦戴上了“老赖”的帽子,受到处处限制,毫无疑问,他们的创造能力会大大降低,甚至丧失偿还能力。
而这一切,需要债务双方来共同承担。最终落得一地鸡毛!
申明:对于恶意逃废债的,必须给予严厉打击,不是为了诚信,而是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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