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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为创业失败者松绑
发布时间:2022-01-12  来源:媒体滚动  浏览次数:453

本报讯合肥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期间,戚仁兵委员建议合肥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为创业创新失败者松绑解压。

  “在合肥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将那些先行先试创业创新失败者中,确实无力还钱且讲诚信的‘破产人’与拒不还钱的‘老赖’区分开,让‘破产人’无需面对没有止境的债务追偿,在清偿之后更轻松地回归市场。”戚仁兵说,个人破产制度旨在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激发市场经济的活力。

  戚仁兵建议,首先要确定个人破产制度的适用对象,对在合肥居住且参加合肥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先行先试创业创新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进行个人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其次,要确定个人破产制度的程序,可以借鉴深圳经验和企业破产程序的思路,个人破产可以设计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三种程序。

  最为关键的是,他建议要确定对债务人的义务要求,个人破产制度只保护“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应当对债务人有必要的诚信要求和权利限制,避免恶意逃废债务。

  倪晨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吕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