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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愚蠢的讨债方式,就是对债务人这也限制,那也限制!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21
有人说:对于没有还债的债务人,就是要进行限制,让他们寸步难行,才能还债!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这样的逻辑跟绑架勒索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是,对于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可能能勒索成功,但是对于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这样的催讨方式,无异于同归于尽!
而对于债权人这样的认知,是一种偏见,一种无奈,更是一种悲哀!
因为他们认为债务人的钱是“逼”出来的,而事实并不是这样!

重重限制,对于偿还债务,真的有用吗?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有用的话,对于不还债的债务人,不用走任何形式,直接坐牢岂不是更省事?

无数的事实证明,对于债务人的处处限制,只能无限期地延长债务偿还时间,增加债务双方之间的矛盾,激化社会矛盾。这是两败俱伤的结果。

那么,重重限制是怎么影响债务偿还的呢?

比如最近某省市出台的对于被执行人的限驾令,对于违规驾驶车辆的债务人,采取刑事处罚。美其名曰是阻止债务人用他人名义购买私家车辆,但是这样真的解决问题吗?

首先不说这样的措施能不能起到作用,通过什么方法来监控债务人的行为,单纯说甄别债务人是驾驶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难度就非常大。一旦不能有效地甄别,对于债务人一刀切的执行,那么势必就会影响债务人的正常工作,生活。

一部分债务人失败破产后,可能仅有的收入来源就是驾驶车辆,有的替个人开车,有的用来出租等;那么此举就严重地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债务人唯一的收入来源或者增加收入来源被切断,首先不说债务人心理上的抗拒,单单是偿还能力上,就会大打折扣。

比如限制担任企业高管,限制办理营业执照等。

对于一些负债数额巨大的债务人来说,如果不能从事高收入工作,不能再次创业,那么还债就是天方夜谭,靠打工几辈子都还不完,你说仅仅依靠限制,能解决债务纠纷吗?


当然,还有一些部门或单位,将失信人员边缘化,不雇佣,不合作,这让一部分专业人员丧失工作,生产经营的机会。

还有限制失信人员乘坐飞机高铁!我觉得这种限制就是鸡肋。

事实上,即便是债务人乘坐飞机高铁,一年也省不了几百块钱;飞机高铁已经成了最普通,甚至廉价的交通工具,一旦离开这些,债务人出行的成本将会大大增加,这与开源节流的目标背道而驰。

当然,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唯一的目的就是让债务人难堪!而失去高速便捷的出行方式,大大降低债务人的出行效率,丧失竞争机会,降低工作效率。

当然,这仅仅是针对法律层面,债权人的催收手段,比法律带来的影响更大。

虽然暴力催收减少了,但是软暴力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

包括对债务人进行骚扰,阻碍,损害名誉等,这些手段,看似是在给债务人施压,实则是限制债务人的发展,将债务人逼入对立面。

要知道,债务人寸步难行,无法立足,那么将失去一切生存,生产的机会,哪来的收入用于还债?

再者,寸步难行之下,债务人东躲西藏,亡命天涯,这就是债务人跑路的根本原因,而一旦跑路,又成了债权人起诉的理由,由此,债务进入恶性循环!

所以,对于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层层限制,限制的不只是债务人的失信行为,更限制了债务人的发展。

那么,对于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该如何化解债务纠纷?


笔者一贯的主张就是:钱是挣出来的,不是逼出来的!

对于深陷债务泥潭,丧失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必须给以更多的理解,包容,甚至引导他们走出困境,要知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换句话说,债务人挣不到钱,连自己的生存都难以保障,是根本不可能想到还债的。不管你认不认可,这都是事实!

所以打破限制,放水养鱼是解决债务纠纷的最佳途径!

当然,对于爱钻牛角尖的债权人来说,逼迫、限制不仅是他们唯一的催讨手段,更是他们对于自身能力的认知。

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最终只能落得一地鸡毛!这是数以千万计的债务纠纷形成的事实。


最愚蠢的讨债方式,便是这也限制,那也限制。限制了债务人的行为,心理,发展,不仅形成心理抗拒,偿还能力也得不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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