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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是把双刃剑,既不是催收的筹码,更不是债务化解的手段!
发布时间:2022-04-1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29

如果我有钱,征信有什么用?如果我没钱,征信有什么用?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如果我有钱,就不至于欠债不还,不至于失信,征信约束不了我;同样,如果我,没有偿还能力,那么自然就会被征信限制,这由不得自己。

但这并不代表征信就没有意义!

相反,诚信对于每一个人都非常重要;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

而对于即将成为债务人的人,或者深陷债务泥潭的人来说,更为重要。

因为诚信是每个债务人东山再起的重要资本。

当然,失不失信,不是说债务人愿不愿意的问题,大多数时候,失信对于债务人来说是被动的。

● 债务人失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 征信对债务人有什么影响?

● 征信在化解债务纠纷中的角色是什么?

债务人失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只有了解到债务人失信的原因,才能更好地化解债务纠纷。

债务人失信,就是一个原因:无钱可还。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如下:

生意破产失败,借款到期时,没钱可还。

遇到突发状况,失业,自然灾害等,资金出现问题。

发生意外,比如交通事故,伤残等,无钱可还。

总之,借款到期的时候,没有钱履行偿还义务,那就意味着失信。

失信,有法律层面的,也有社会评价方面的。

只要到期债务,哪怕晚一天归还,那就是说话不算数。拿不出钱偿还债务,这不是信用的问题,而是钱的问题。

即便是恶意逃废债的,也不愿意背着一个“不讲信用”的骂名,他们只是人格道德有问题;更何况是正常的债务人!所以,没有一个人愿意主动失去信用,让人指着鼻子说:你说话不算数!

不管是债权人,还是社会各界,必须清楚地意识到这个问题。

征信对债务人有哪些影响?

对债务人精神层面的伤害

为什么很多催收人员拿征信当作要挟债务人的筹码,就是因为征信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

因为这关乎到一个人的名声,一个企业的形象,一个人的从前,一个人的未来。

很多人宁愿承认自己没有能力,也不愿被人说成“不讲信用”。

一旦被扣上“不讲信用”的帽子,债务人心理极度惭愧,甚至因此会破罐子破摔。你说我不讲信用,那我就赖给你看......

对债务人家庭方面的影响

如果家庭中一个人不讲信用,那么其他成员说的话,也会被质疑;

甚至债务人的孩子在学校,社会都会被冠以“老赖子女”的头衔,我觉得这对他们是极为不公平的。

没有哪个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做一个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的孩子。但是社会给他们定了,这是不道德的。

之前就有一个人说,老赖的子女长大也是老赖,我不知道如果他是盗贼,会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将来也做盗贼,自己是杀人犯,会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将来也杀人???

所以,任何株连无辜人员的行为,都必须适当刹车。

对债务人东山再起的影响

债务化解的核心就在于债务人的创造能力。但是目前的失信惩戒,包括债权人的极端催收,都是在将债务人置于死地,阻碍甚至剥夺了他们的创造能力,由此债务进入恶性循环。

1、失信惩戒,让债务人无处遁形

诸如公共场合的失信人公告,电话彩铃警示,网络公告等,将债务人毫无隐私的公之于众,尤其是在熟悉的圈子里,债务人抬不起头,找不到工作,没人合作,待不下去,总的生活,这就是债务人跑路的原因。

2、寸步难行

限制失信人乘坐飞机高铁,甚至限制驾驶车辆等。大大降低了他们的出行效率和工作能力。

3、限制高收入行业进入。

限制办理营业执照,限制担任企业高管,这种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做法,其实就是在降低债务人的收入能力,对于欠债数额大的债务人,你让他们如何还债?去偷还是抢呢?

4,冻结账户,限制经营。

很多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正在经营中的企业查封,设备拍卖,杀鸡取卵。到头来钱没还了,债务人也进入黑名单。谁赢了?

所以,我们要明白,失信惩戒的目的是什么?

是要他们恢复信用,怎么恢复?

那就是要有偿还能力。

而失信惩戒,对于债务人的创造能力毫无裨益。

征信在化解债务纠纷中的角色是什么?

征信在债务化解中应该扮演提醒,警示作用,绝不是限制。既要让他们知道失去信用所付出的代价,但同时更要帮助他们恢复征信!

就像人生病,体内有病菌,不能只是抑制细菌的生长,而是要将病菌排出体内,这才能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一部分债务人,害怕自己失信,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影响,极力挽救摇摇欲坠的征信,开始拆东墙补西墙,以贷养贷,最后债务崩塌,窟窿越来越大,还是未能幸免,被纳入黑名单,形成更大的恶性循环。

于是,债务双方进入了长期的讨债拉锯战。

债权人穷追猛打,步步紧逼,而债务人因为被围追堵截,处处被限制,失去创造能力,进而失去偿还能力。

双方都成了债务的受害者!

维护自己的信用无可厚非,但仅是为了征信,把自己推向无底深渊,得不偿失!

征信,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有点本末倒置了!

对于债务人来说,未能履行偿还义务,除了极少部分恶意逃废债的,其余就是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

没有偿还能力,就是没有信用,就被纳入失信人名单,这个逻辑本身就有问题。

很显然,征信已经成为金融机构,债权人们的催收工具,失去了本身的作用。

当然,我们都是社会的一分子,维护社会诚信,信守承诺,是我们的道德底线。但是,作为债权人,把征信作为催收工具,当成要挟债务人的筹码,将债务矛盾不断升级,将债务人逼入墙角,让债务危机越来越重,这才是应该遭到谴责的。

作为债务人,如果没有偿还能力,不要自暴自弃,更不要拆东墙补西墙(除非你有那个能力),不要躲避债权人,更不要对抗法律。

我们必须尽力维护自己的信用,但是也不要让征信成为翻身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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