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粤新闻
被执行人无钱还债,申请人要求拘留,执行法官不驳回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1-12-2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59
俗话讲,不能欺负老实和尚,但是一些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自己的生存空间却不断遭遇挤压:为无钱而失眠,为制裁而担惊受怕。如何改变当下的现状?

很多被执行人反映,自己明确表示确无财产,也无转移财产行为,询问拘留自己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官答复称,有能力却不履行债务。认为很不合理,执行法官应该驳回拘留申请。

无钱还债,法律也不许可随意拘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发生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才可以处以拘留、罚款。
通俗讲,当你有履行能力抗拒执行,或者拒绝配合法院工作时,执行法官才可以拘留你。如果你名下无财产、无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是不可以采用拘留措施。
遗憾的是,现实中有一些不理智的申请人总认为采取拘留等激烈的制裁手段才会追回自己的债权,反复向执行法官施加压力。但是,一些法官扛不住压力,只好采取拘留。被执行人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也没有钱去聘请律师帮助自己,不会发现拘留措施是错误的,更不会拿起法律武器提起执行异议,抗议错误的拘留行为。

承认债务的,国家要出台政策给予保护。

严刑峻法,不是根治债务纠纷的药方。当前,我国失信人口数字逐日递增,出台政策让他们恢复自身的创造能力,也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
第一,加快个人破产法出台。符合个人破产条件的,适度豁免债务,延长还款期限,让负债者全心投入到新的工作和生活。
第二,创造宽松的舆论环境。承认债务并提交还款计划书的,坚决不予在商业中心大屏、抖音等新媒体上予以曝光,更不可使用“老赖”等歧视性词汇。
第三,改革永久失信措施。单纯的惩罚只会激发被执行人的逆反心理,承认债务的要坚决移出失信名单,恢复征信让他们有资本去创业就业。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