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在文章下面留言的债权人,都是无端的指责,谩骂,攻击,误解债务人,不将债务人逼上绝路,誓不罢休!凡是债务人,都在呼吁债权人能给自己一个机会,在困难和逆境中艰难地前行!而没人在恶意讨债。
言归正传,有债务人提问:有钱不还是“老赖”,但是现在连生活费都赚不出来,还被戴上“老赖”的帽子,“老赖”的标准是到底什么?难道给债务人戴上“老赖”的帽子,债务纠纷就能解决了吗?
首先,必须杜绝一刀切的给债务人戴上“老赖”的帽子
所谓“老赖”,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说法院或者债务人认为债务人有钱,但是拒不履行法院裁决的偿还义务。但事实上,被纳入失信人中的债务人,并不都是有钱拒不偿还的。其一是因为债务人不配合法院的审理,如不如实积极填写财产报告令的。所以法院并不清楚债务人是不是具备偿还能力,所以只要没有履行偿还义务,就会将债务人纳入黑名单。其二,部分地方法院,为了结案率,草草地将债务人纳入失信人名单,既是为了给债务人施压,也是有病乱投医。
其三,债权人企图借助法院的手段,达到自己讨债的目的。很多债权人明明知道,债务人已经一无所有了,但是自己却无可奈何,但是法院却可以冻结银行账户,或者让债务人难堪。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债务人被冤枉成“老赖”。越是被惩治,债务纠纷就越难以化解!所以,法院应该坚决杜绝一刀切地将债务人纳入失信名单,同时债权人也应该仔细甄别债务人的实际情况。
一无所有的债务人,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只能增加债务化解的难度
首先申明:笔者仅是针对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而不是怂恿大家借钱不还;当然,如果是恶意逃废债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将一无所有的债务人,纳入黑名单,不但债务得不到有效化解,反而会引起新的社会矛盾。只要债权人对债务人进行了起诉,那就是抱着鱼死网破的心理,即使要不到钱,也要将债务人拖进黑名单,冻结银行账户。
只要债权人采用了诉讼手段,没有人会放弃强制执行的机会,即使他们知道你没钱,知道你连饭都吃不起了,他们仍然也会强制执行到底,正所谓有枣没枣打一杆子;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没什么损失。
但是,这些手段,对于债务人来说,影响可就大了,不光是自身生活的影响,还有对于债务化解的影响。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同时对债务人进行限制,影响也比较恶劣,主要包含在多个社会层面,如工作就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它会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如此一来,债务人便失去了工作机会,生产经营的机会,这样一来,钱更难还上;再者,即使债务人还了钱,但是还会背上“老赖”的骂名,这对于一个暂时失败,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谁的人生能一帆风顺,为何抓住别人的一时失败不放呢?就像题主提的问题,自己连生活费都赚不出来,哪还有钱还债呢?但是对于债权人来说,不会管债务人有钱没钱,也不管你是生是死,在他们眼里,不还钱,那就是想赖账,转移,隐匿了财产,还会认为你的穷困潦倒,只是为了伪装自己。更多的人以为,债务人不还债,跟诚信有关系,甚至把征信作为要挟债务人的筹码。
但是,对于连生活费都挣不出来的债务人,诚信就是一句空话,强制执行就是一句空话,对于债权人来说,最直接的就是经济损失!很多债务人,明明知道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但是害怕债权人催收,害怕法院拘留,害怕强制执行,所以拒绝跟债权人沟通,拒不配合法院的调解,躲躲藏藏,以为债务能躲过去。其实这是断自己的后路!如果真的自己连生活费都挣不出来,而且积极主动地承认债务,就不会被纳入失信人名单!
虽然笔者主张对于承认债务,且暂无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坚决不走法律程序;但是作为债务人一定要有一个积极、真诚的态度!就像前面讲到的,只要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不管三七二十一,肯定一刀切地将债务人置于对立面,不仅从言语上,行为上,法律上,处处针对债务人,于是债务纠纷便产生了。如果因为债务人还不上钱,在圈子里就对债务人以“老赖”相称;在朋友圈指桑骂槐,在亲戚之间传播闲话谣言,甚至言语攻击,落井下石,暴力催收。不管是以情感作为借贷条件,还是以利益作为借贷条件。债务双方是平等的,自愿的。对于债务人,如果不能保持尊重,理解与包容,债务纠纷必定会成为死结。
那么,一个连生活费都挣不出来的债务人,我们给他戴上“老赖”的帽子,其实就是把债务人往绝路上逼,把自己往绝路上逼。
写在最后:
而一旦戴上“老赖”的帽子,处处受到限制,毫无疑问,他们的创造能力会大大降低,甚至丧失偿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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