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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不等于老赖!有下面6种情形才是老赖!
发布时间:2022-01-2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27
不少人把失信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混为一谈,一说到失信人都以为是老赖,其实并不然,失信人并不等于老赖!

我们先来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

失信人:顾名思义,即在约定时间内,没有按时还款的债务人。
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首先一定是个失信人,没和平台或机构达成和解,甚至抗拒法院执行的行为,这类人被称为失信执行人。
如果从法律上解释,失信人属于民事纠纷,而失信执行人不仅是民事纠纷,还触犯了法律。
那么,怎么样才算是老赖呢?欠钱不还就是老赖吗?
答案是否定的,其实法律上对老赖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上的说的“老赖”,一般拥有偿还债务能力,却拒不偿还的一类人,也就是说,“老赖”的特征就是恶意拖欠债务,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
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老赖”的,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并有下面六种情形之一的,将会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偿还债务,一要看能力,二要看态度,如果你一味逃避,拒绝还款,损害的不仅是你的征信,还有个人名声;如果真的丧失了偿还能力,名下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向出借机构表明自己的还款意愿,共同协商还款,这就不属于老赖,不会被列入被执行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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