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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愿不要钱,也要让你躺在黑名单里!这样做好吗?
发布时间:2022-01-2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50
“他欠我的钱,我不要了,我就是要让他一辈子待在黑名单里,让他永无翻身之日,影响他的子女,一辈子背上‘老赖’的骂名.......”


这样的心情,既体现出了债权人催收无力的无奈,同时也体现了债权人的残忍和愤怒。


首先声明:对于恶意逃废债的债务人,必须严惩!


● 什么样的债权人会有这样的心态?


● 他们会达到他们的目的吗?


● 债务纠纷又该如何化解呢?


什么样的债权人会有这样的心态?


“钱不要了.......”


如果你听到债权人这样的说辞,你可不要认为是债权人大方,是善良;往往这样的债权人,是最残忍的。


大概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高利贷放贷者。


高利贷,就是以高利息为盈利手段。所以,不要指望他们能对你宽容仁慈。


往往,债权人已经收回的利息足以抵偿债务本金,包括砍头息,以及各种五花八门的费用。所以,他们不想在你身上浪费时间,还不如出一口气。


第二:负债数额不太大,催要无门的。


比如欠债数额在自己的承受范围内,催要无果,找不到债务人,或者双方之间有了矛盾;他们往往宁愿钱不要了,也要让债务人难受。


第三:债务人丧失了偿还能力的。


一部分债务人,因为种种原因,已经丧失了创造能力。但是债务双方又达成和解的,要不到钱,还不如出一口气。


第四:债务中存在违法的。


债权人明知存在违法,要不到钱,还不如让债务人背上“骂名”


比如,在催收中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比如严重的套路贷等。


经常听见有人说,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但是钱不要了,辛辛苦苦,费尽周折的催收,起诉打官司,到头来就想让债务人躺在黑名单里,您觉得正常吗?


说一个我熟悉的债务人。


这是我一个兄弟的真实案例,此人姓张。


张X在县城开了一家商贸公司,2010年之前生意非常红火,因为生意盘子也不算小,所以除了银行的贷款,也有一些个人把钱主动借给他,挣一部分利息。


2010年之后,受经济环境的影响,生意受到影响,他便寻求转型。为了维持老生意,所以就跟人借了一笔钱,开了一家火锅店。


隔行如隔山,火锅店也没有做起来,亏了600多万。这时候很多债权人便上门来催要借款。张X的资金链瞬间断裂。


屋漏偏逢连夜雨,银行一笔200万的贷款到期了,银行业务员承诺说先还上,然后可以再给贷出来。


于是张X便借了100万的高利贷,给银行还上。但是没料到的是,还进去之后,就再也没有了动静。


而100万的高利贷,一个月6.5万的利息,因为有2个月的砍头息,他实际上只拿到了93万元。


银行的钱贷不出来,生意又不景气。很多资金又被抽走,所以这笔贷款就持续了13个月,总共支付了80多万。期间他也跟放贷的提出过降一点利息,可是债权人压根不理他,要么一次性连本带息的还,要不就继续支付利息。


最后生意撑不下去了,债权人整天派人蹲在债务人家里,辱骂,殴打,最后将债务人自建房(60万)的强行过户,抵了30万,然后又让他打了70万的欠条。


生意破产的张X不堪催收的暴力,出门打工。


而债权人不久后将张X起诉,并扬言:钱不要了,就让你一辈子待在黑名单......


所以,钱我不要了,不是债权人大方,而是他们觉得自己不会亏本。


有多恶劣的债务人,就有多残忍的债权人


不是说债务人不还钱就是老赖,同样也不是所有的债权人都是因为有爱心,才会去帮助人。


其实,这样的债权人,几乎都是清一色的高利贷放贷者,对于高利贷者而言,没有人性和人情,更没有仁义道德可言,他们要的就是利息。


所以,催收起来毫不手软。


尤其是前几年的催收团伙,哪一个不是带着黑社会性质的?如果真要走到法庭上,估计很多人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能让债务人永远躺在黑名单里,能做出赶尽杀绝的事情,这样的债权人,值得琢磨。


这样的债权人,就是目无法纪


之前在网上流传一个段子:债务人没有还钱,被债权人起诉后,申请了强制执行,最后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因为被限制,无法让孩子顺利入学。所以给债权人还钱,希望债权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可债权人就是不要钱,就是让债务人待在黑名单里,让他们无法生存!


我想说,编出这种段子的人,是心理变态还是法盲?


这样的情景,现实中根本就不会存在。而且,债权人也没有这权利!


首先,不存在这么愚蠢的债权人,你给他还钱他不要,那当初为何舔着脸出借呢?


其次,这种被起诉后纳入失信人的债务人,要么是跟债权人达成和解,或者偿还完债务,或者达成其他偿还条件,债权人向法院撤销强制执行申请。


最后,即使债权人不接受债务偿还,那么债务人可以向法院依法履行偿还义务;也就是说可以把钱打给法院账户,由法院核实后撤销黑名单限制。


所以,根本就由不得你同意不同意!


这些人其实就是把法院当成讨债的工具,把执行人员当成讨债的打手;将征信当成威胁债务人的手段。


这不是在解决问题,而是在制造问题。


写在最后:


债务人朋友们,切记:欠钱不是欠命,不必自己吓唬自己。


所以,如果暂时没有偿还能力,那就面对;他们要的是钱,不是命,况且现在是法治社会,他们能把你怎么样?


即使无法面对,但是也要保持沟通,这样至少不会让他们认为你是在故意躲避债务,更不至于走上法庭。


最后,即使被起诉了,但是一定要积极地配合法院,跟法院沟通,表明自己的情况。


尤其是最近两年,法院不会将没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范围的,所以一定要给自己争取机会,要知道,进入黑名单,多少还是会有影响的。


脚下的路是自己走的,负债本身已经很难了,切勿摊上官司,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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