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粤新闻
创业失败负债累累,该不该给东山再起的机会?
发布时间:2022-01-2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33

债权人说:你有钱做生意没钱还债?连债都不还,有什么资格东山再起?

债务人说:我连东山再起的机会都没有,哪来的钱还债?

这就是债务双方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

但是,这种矛盾和纠纷中,不只是个人恩怨仇恨,还有经济来往。倘若只是恩怨仇恨,那么大不了老死不相往来,但是债务呢?

所以,必须要找到一个平衡点,而不是相互制约!

我们常常听说这样一句话:你挣钱了难道会给债权人分的利润?你赔钱了就该债权人替你承担损失?其实这句话,就是针对创业负债的群体来说的。

表面上来看,这话似乎有道理;但是细品之下,这就是谬论!

首先,你想要债务人给你分得利润,你有跟债务人共同承担风险的能力吗?对于所有债权人来说,都想得是如何旱涝保收。不管你创业成功还是失败,反正利息你一分不能少。

其次,很多人说债权人在承担债务的损失,这就可笑了?你是利息少收了,还是本金少要了?是没有使用暴力催收了,还是免于起诉了?

这样的人,既没有包容别人失败的心胸,也没有容忍别人成功的胸怀;别人成功,自己眼红,别人失败,落井下石。

当然,债权人催收债务,这是无可厚非的,而且也是需要债务人积极面对,坦诚以待的!

那么,对于因创业失败的债务人,该不该给一次东山再起的机会?

这个话题,债务双方争议颇大!

债权人普遍认为,不应该给他们这个机会,原因大抵如下:

债务人应该把有限的钱,拿来还债,减少债权人的损失;

债务人没有诚信了,不应该再给他们机会;

假如债务人再次失败了,岂不是债务越来越多,还债越来越难?

债务人挣到钱了,也不还债,债权人该如何面对?

当然,也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总之,就是不同意债务人东山再起!

而债务人则认为,自己负债数额太大,甚至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如果不能再次创业,不能翻身,债务就不可能偿还,那么不但债权人的损失无法弥补,就连债务人本人也将长期陷入贫困之中。

所以,债务人非常渴望给自己一个机会!

从客观上来说:

创业失败,不是债务人主观造成的。对于所有创业者来说,唯一的愿望就是成功,哪怕不能大富大贵,最起码没人愿意失败,没人愿意背一屁股债。

其中的原因,就是借贷的对象不是亲戚朋友,就是银行。没人愿意在亲戚朋友面前抬不起头,低人一等;更没人因此背上官司,戴上“老赖”的帽子。只要失败,就面临着创业者不仅丢了面子,也毁了声誉。

所以,他们负债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

从债务本身来说:

创业负债,不等同于消费负债,消费负债数额小,即使是大件消费,比如汽车,房子等,钱还不上了,还有东西在。

但是创业负债则不同。没做过生意的人,可能根本不懂;生意破产就相当于蚂蚁决堤,一发不可收拾,根本就控制不住。

不要认为创业失败后,肯定就转移了财产。

比如餐饮失败后,就是一堆没用的家具,以及墙面装修,一文不值;

比如互联网创业失败,就剩下一堆办公桌椅,一些电脑;

再比如农业项目,失败后就是一堆不值钱的野草;等等

不要认为创业失败就是不想还债。

中国人创业,几乎没有什么资金,但是也不会轻易张口借钱;很多人创业,把家里的积蓄,孩子的学费,父母的养老钱都掏得一干二净。

所以,一旦失败,几乎没有任何余地,生活陷入极端贫困,更别提还债了。

再者,创业者负债数额都不小。

大家都知道,中国人创业都属于摸着石头过河,根本就不成熟。一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二没有资源可以共享,所以成本都非常大。

所以,创业负债数额都严重地超过了自己的承受能力。靠打工,还债几乎没有可能。

不要说有多大的能力干多大的事,没有摊到自己身上的事情,谁都不要轻易下结论!

当然,最重要的是,创业者的贡献不可被磨灭!

根据中国工商局数据显示:

全国目前商业主体1.1亿户(而中小企业占到了96.5%以上)

贡献了中国62%的GDP、上缴50%以上的税收

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解决了近3亿人的工作和。

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

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 60%

中国发明专利的65%都是这些中小企业贡献的。

企业技术创新的 75% 都源自于这些中小企业。

新型产品80% 以上都来自于中小企业。

民间金融的99%上都是中小企业带活的。

中小微企业正在成为我国经济新动能培育的重要源泉之一,是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支撑,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依托。

还有一组令人心寒的数据是:中国创业者首次创业且一次性成功的比例不足95%。

因为经济循环和创业周期的影响,有的已经倒闭,有的尚在挣扎,有的已经进入垂死边缘了,当然,也有新鲜的血液正在进入。

假如,我们不能包容和接纳他们失败,没有了这些创业者,不仅经济受到影响,造成的大范围失业,将给社会造成过重的负担。

虽然他们失败了,但是他们创造的价值和做出的贡献,是不能被磨灭的!即使有极小部分恶意的,但是绝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一小撮不讲诚信之人,就对债务人全盘否定。

所以,必须要给创业失败者东山再起的机会!

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债务人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财产不可被冻结,但是这显然成了一纸空文。没有债权人,执行人员会给债务人这样的机会。

所以,我们应当从根本上改变对于创业群体的认识。

拿着别人的钱去折腾啊?拿着别人的钱花天酒地啊等等偏见。

要知道,这其实就是一个经济循环的过程,他们的折腾,也许给他人提供了工作机会,给社会发展带来了推动作用。

举个不恰当的例子,禁酒令的颁布,虽然减少了交通事故、吃拿卡要的的现象,但是酒的销量,严重下滑,这是有目共睹的。当然,禁酒令的初衷是好的,也是有必要的。有得必有失。

同理,如果不能包容创业者的失败,甚至将创业者失败划归“老赖”的行列,这将大大打击创业者的信心,不仅影响的是经济的发展,也影响到社会的和谐。

最终你会发现,我们正在享受的,可能就是未来“老赖”所贡献的,而他们失败所带来的一切恶果,只能由创业者独自承担!

所以,多一点包容,多一点理解,多一点善意!

社会将更加美好!

注:本文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后台留言通知我们,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