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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套路贷,高利息,才是“老赖”滋生的温床!
发布时间:2022-05-0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60

古人说,讳疾忌医,有些人明明知道自己的方法不对,甚至在起着相反的作用,可是根本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最后只能在网上做一个喷子!

好了,言归正传。

其实,很多债务人不是不还钱,而是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当一个人没有钱的时候,比债权人更痛苦;还有一部分债务人,是根本还不起,看不见出头之日,索性就有了懈怠情绪,能拖则拖。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这部分还不起债的债务人。

首先,他们为什么还不起?

还不起的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是自己负债数额太大,一方面是自己的收入太低。就好像我们常见的杠铃,两边的负重必须要一样,否则不但不容易举起来,还有可能掉下来砸伤自己。

收入太低的原因很简单,债务人因为自身原因,失去了创造能力,或者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正常工作,生产经营,比如极端催收,处处限制等原因。当然,收入低,这是一个需要时间才能化解的问题。

而杠铃的另一头就是负债数额太大。这个负债数额,一方面是借贷的本金 ,一方面是高额的利息,一方面是因为被陷进套路贷。

可以说:没有一个债务人会对自己借贷的本金产生纠纷,但是对借贷中的利息,违约金,砍头息,甚至套路贷,往往有纠缠不清的矛盾。

常见的就是债权人采用暴力威胁、欺骗手段,建立不公平的借贷合同,比如砍头息,利息,赔偿金,违约金等再次形成借贷合同等等。

套路贷,不用多说,那就是赤裸裸地敲诈勒索,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就直接报警处理。

而往往这些债务,债务人就没有能力还清。

试想一下,债务人连当初小数额的本金,或者利息都还不起,利滚利的债务,他们就更还不清了。

再来说说借贷中的利息。

我最近几年接触到众多的债务人,一个普遍的现象是,尽管自己没日没夜地干,省吃俭用,但是挣到的钱,连偿还利息都不够。

更严重的是,随着债务人年龄,以及不确定因素的增加,债务人的创造能力会大大地降低,收入大打折扣。利息都还不清,更何况本金呢?

若干年之后发现,偿还的利息早已经超过本金。还了很多年,还是一屁股债。

最后发现,尽管这么还债,自己还是躺在黑名单里,还是被人张口闭口的“老赖”喊着。而那些压榨着债务人血汗钱的人,别说同情心了,连人性都没有,甚至还在背地里嘲笑你:这个傻子。

对于永远还不清的债务,永无出头之日的债务,深不见底的债务陷阱,债务人能怎么办?

那就只有债权人起诉,然后躺在黑名单上了。

而我接触到的(被执行人)债务人里面,很多人其实不是逃避债务本金,而是利滚利,甚至早已经超出本金很多倍,根本就无能为力,只能望债兴叹了。

更多的人说,只要利息能停掉,见面一部分,他们很有信心能够偿还,但是债权人哪舍得到嘴的肥肉呢?

还不起债,对于债务人来说便是恶性循环。

债权人以为,债务人不还债,就是想赖账,总以“欢天酒地,豪车洋房”来形容不还债的债务人,不是所有的债务人都是贾跃亭,都是罗永浩。更多的债务人是一无所有,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

还不清债务,对他们来说始终是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寝食难安,战战兢兢。

长期的负债压力,让他们抑郁,因此患上心理疾病。

负债后,失去很多公平竞争的机会,无法提高创造力。

被起诉至法院后,强制执行之下,被纳入失信人名单,这就给他们头上戴了一道紧箍咒。

当然,债权人的步步紧逼,极端催收,更是让债务人无力承受。

四面楚歌之下,债务人会陷入负债的死循环。

庸庸碌碌,青春逝去,债务缠身,家庭破败,这就是债务人的现状。

而这一切,是债务人的梦想吗,是他们的目标吗,是心甘情愿的吗?

绝对不是!

所以,不管从化解债务纠纷上来说,还是从大家所谓的诚信构建上来说,必须要保障债务人有偿还能力,偿还得起。

如果不以这两条为基本前提,任何的惩治都是毫无意义的。

要让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那就是要恢复他们的自由,恢复他们的名誉,从“老赖”的笼子里释放出来。

而要让债务人还得起,除了提高他们的创造能力之外,高额的利息,违约金,甚至套路贷中的债务负担,如果不能免除或者降低,那么债务纠纷就不可能得到解决。

很简单的道理,当债务人发现,哪怕自己再怎么努力辛苦,直到死的那一刻,债务都还不清,那么懈怠,抗拒就会很自然地产生。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高利贷,套路贷,高利息,才是“老赖”滋生的温床!

这是债权人,社会,法院应该要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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