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实际上是律师的通知信,这只是平台或银行委托的代理人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而不是律师本人向持卡人作出的法律声明。它是一种主观通知,告知持卡人当前的法律关系,包括其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后果。另一个功能则是延长诉讼时效,避免时效过期无法起诉持卡人。
而且因为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本身没有司法职能,所以无论律师函的内容多么严重,他所说的只是一个提醒和合理的通知。就算持卡人被起诉,最终结果也是由法院决定的。